和谐英语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英语语法 > 冠词用法

正文

英语冠词三类基本用法

2016-08-27来源:和谐英语

英语冠词三类基本用法

一、不定冠词的基本用法

什么叫不定冠词?从字面上看,它就是表示不确定意义的冠词,如表示“某一个”“任何一个”等。不定冠词用法的最大特点是表示泛指。“泛指”这个说法好奇怪噢,简单地说,泛指就是宽泛地指某人或某物,或者说是不明确地指明某人或某物,也就是模糊地指某人或某物。下面来看看不定冠词的有关“泛指”的用法。

1. 泛指任何一个:即泛指同类人或事物中的任何一个。如:

A square has four sides. 正方形有四条边。

句中的a square指的是“任何一个正方形”,即“任何一个正方形都有四条边”。

2. 泛指同类中的某一个

My mother is a teacher. 我母亲是教师。

句中的a teacher指的是教师这一职业中的一员。

I need a book, not a magazine. 我需要一本书,不是一本杂志。

句中的a book和a magazine均表示“书”和“杂志”这两类事物中的某一本。

3. 泛指不确定的某一个:此时与a certain的意思大致相同。如:

In a sense you are right. 在某种意义上你是对的。

Is there a Mr. Chen in your school? 贵校有一位陈先生吗?

 

二、定冠词的基本用法

所谓定冠词,就是表示确定意义的冠词,如表示“这个”“那个”“这些”“那些”等——与指示代词的用法有些相似噢!与不定冠词表示泛指的用法不同,定冠词的最大特点是表示特指——“特指”是与“泛指”相对的一个说法,它的大概意思就是特地指明某人或某物,其目的是为了不与其他的人或物相混淆。定冠词的“确指”用法和“特指”用法是其最基本的用法,也是其最重要的用法,可要好好弄懂它啊!

定冠词表示特指时,既可以是特指上文提到过的人或事物,也可以是特指谈话双方都清楚的人或事物,还可特指受后置定语或定语从句修饰的人或事物。如:

He has a car. The car is very small. 他有一辆汽车,这辆汽车很小。

句中的the car为特指前面已出提到的a car——按英语习惯,当一个名词第一次出现时用的是不定冠词,那么当下文第二次再次提到它时,就要用定冠词,以特地表明这个第二次提到的名词与前面第一次提到的名词为同一个名词。

Where is the dictionary? 词典在哪?

句中的the dictionary为特指说话者和听话者双方都知道的那一本词典。如果句中提到的“词典”只有说话者清楚,听话者不清楚,那么这个句子就是不恰当的。比如,如果听话者心目中有几本词典,那么他就会问:Which dictionary?(你说的是哪本词典?) 如果听话者心目中根本不知道问话者问的是什么词典,他就会问:What dictionary?(你说的是什么词典呀?)

Do you know the girl over there? 你认识那边的那个女孩吗?

句中的the girl之所以用了定冠词,是因为它的后面带有用作定语的修饰语over there。the girl中的定冠词起特指和界定作用,即特指是那边的那个女孩,而不是其他地方的一个女孩。

 

 

 

三、零冠的基本用法

零冠词是一个比较奇怪的概念。大家知道,“零”就是“没有”,比如说一个人的存款为零,就是说他没有存款。所以英语中的零冠词,其实就是指不用任何冠词——当一个名词前既不用定冠词也不用不定冠词的时候,我们就说这个名词前用的是零冠词,正如当一个人没有存款的时候,我们就说他有“零存款”一样。

1. 用于复数名词前:当复数名词泛指某类人或物时,其前通常用零冠词。如:

Students should obey the school rules. 学生应该遵守校规。

但是,若复数名词需要特指,则要加定冠词。如:

The students are too lazy. 这些学生太懒。

2. 用于不可数名词前:若不可数名词表示泛指,其前通常用零冠词。如:

Bread is made from flour. 面包是用面粉做的。

但是,不可数名词若需特指,则要加定冠词。如:

The bread tastes terrible. 这面包很难吃。

3. 用于专有名词前:在通常情况下,专有名词前要用零冠词。如:

Mr Smith is our English teaches us English. 史密斯先生教我们英语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若专有名词需要特指,也可加定冠词。如:

The Smith you’re looking for no longer lives here. 你找的那个史密斯不再住这里。